什么歌都能唱,唱什么都好听的人不是很多,萧敬腾属于其中翘楚。
不但唱得好听,而且每首和每首都很不一样的,不是把一个歌唱成自己的版本而已,而是把自己唱出了另一个版本,这就是一招鲜和多才情的区别。
白白瘦瘦,长得很花美男的人不是很多,气质和声音能这么man的就真的太少了。
每次听他的王妃和王子的新衣都有无比的震撼感觉。
每次听他翻唱霍元甲和北京一夜都有无比畅快的感觉。
我想他真的很适合做一个歌唱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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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敬腾是陶晶莹主持的第一届超级星光大道的踢馆魔王。三年前吧,以一首万芳的《新不了情》一鸣惊人,惊为天人。三次登台,两次与有星光一哥之称的杨宗纬较量。最后一次PK,两个人唱各自版本的曹格的《背叛》。英雄惜英雄。虽然最后杨宗纬临场发挥,极其有创造性地连了两个高音,感情充沛到如黄河决堤一泻千里,最终胜了萧敬腾。但是萧敬腾的有点摇滚味道的情歌经过这几次PK,正式登上了华语音乐的舞台。
如今华语歌坛没有天王天后,再不是谁家的天下。但是能自成一派也是很好的了。